公民如何进行行政诉讼
公民如果要进行行政诉讼的,需要依法准备好起诉状、起诉状副本、本人的身份证明、以及相关的证据材料等,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且需符合起诉的条件,即公民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有明确的被告;起诉状上有具体的诉求和事实根据等。公民如何进行行政诉讼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九条
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五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