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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五月份,我在铜仁结识了一位来自长沙的高人,据他所说有他在无所不能,于是他介绍“湖南星视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铜仁分公司”的总经理程先生与我们在铜仁开分公司。在这位高人的推荐下,总公司任命我为分公司负责人,7月6日办下了营业执照,不久后,因以下这份合作协议,导致分公司注销,目前注销对公账户及国地税手续已经全部办妥,营业执照注销正在办理中。
由介绍人起草的一份不平等的合作协议,鬼才会签字呢
总公司和分公司合作经营协议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合作、双方共赢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在 __贵州省铜仁市__设立和运营 _湖南星视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铜仁分公司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方式与期限
1、甲方在贵州省铜仁市设立分公司,任命乙方为分公司经理,全面负责湖南星视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铜仁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
2、分公司工作人员由乙方负责聘用;
3、分公司设立的事宜和费用均由乙方负责和承担;
4、分公司设立后的经营资金、费用及分公司人员的工资、保险等均有乙方承担;
5、分公司经营范围、经营期限与总公司相同。
6、管理费收取方式为:(1)每年收取品牌使用费六万元;(2)按分公司经营收入的百分比收取(分公司营业额的5%收取)。
7、管理费的结算日期为:品牌使用费季缴或半年缴;营业额按项目收入收取(一次性或分期)。
二、甲方的权益与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在工商部门代为设立分公司的必要文件,并授权乙方代为办理设立手续。
2.甲方应将有关分公司的工商手续提供给乙方,并授权乙方进行运营。
3.乙方在分公司设立和管理工作中遇到困难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在第一时间给予乙方协助。
4.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有关的身份凭证进行资格审查认定。
5.甲方有权对乙方设立和运营分公司的一切工作进行监督和领导。
6.甲方认为乙方工作不力或乙方行为有损甲方利益或乙方未按本协议书履行其义务时,甲方有权收回提供给乙方的手续,并撤销对乙方的授权。
7.甲方有义务向分公司提供经营范围内所经营的项目给与技术支持;
8.甲方负责分公司项目的操作、经营、技术和统筹管理的指导,以及员工培训等;
9.甲方负责监督分公司各项目的税务事宜,并进行统一管理(税费由分公司所经营的项目承担);
10.甲方有权监督分公司的各项经营行为,以及财务状况;
11.甲方对分公司的一切经营活动及员工聘用有监督权、知情权和管理权。
三、乙方的权益与义务:
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负责代为设立分公司,并负责支付设立分公司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设立分公司的场地费、工商费、手续费、办公费、公关费、差旅费等其它全部费用。
2.乙方运营分公司的一切工作,只限于在分公司所在地,从事甲方要求的经营项目,不能超出甲方经营范围。
3.乙方不得利用分公司,从事任何与甲方利益和要求不一致的行为;不得做违规违法行为;否则应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并独自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乙方在运作中,必须按相关法律规定开展工作,在工作过程中应爱惜、维护总公司的声誉和品牌;
5.乙方可以根据经营需要自主聘用分公司工作人员;自主制定分公司运营所需的有关管理制度;
6.乙方必须每月按时给总公司上报分公司的经营报表和财务报表;
7.分公司签订合同,必须上报总公司批准备案方可签定;
8.乙方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任何借贷,如需要借贷需报甲方认可批准方可借贷;
9.分公司在工作中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营,,并及时与公司沟通,汇报各项工作情况;
10.分公司的经营项目不得超出总公司规定的经营范围;
11.分公司如有违法行为,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12、分公司如产生债权债务由分公司自行解决,与总公司无关。总公司在自身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债权债务与分公司无关,自行解决。乙方个人的债权债务与分公司无关。
四、协议终止与债权债务:
1.本协议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2.本协议终止时,乙方有优先续签权,如乙方不再续签,应提前三个月通知总公司,总公司有权撤消分支公司或签给其他人;
3.如乙方不再续签或终止分支公司的经营,必须配合总公司核对、清查乙方在分支公司经营期内的所有经营帐目、财务帐目及债权债务,双方通过法院申报,公开登报声明后,分支公司将开具终止证明;
五、其他事宜:
1.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如有一方违约,违约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相应经济损失;
2.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处理,并签订补充协议;
3.因履行本协议产生纠纷,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向甲方所在法院提起诉讼;
4.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担保人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益。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公司盖章:分公司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